去看房子时,一对超过70岁的夫妻在里面居住,房里还贴着他们孙子幼儿园时期的奖状,而他们的孙子也已经20多岁。她随后得知,两名老人占住这房子已有20多年。
朱女士称,跟对方沟通了近半年,两名老人依然不愿意搬离。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,正在处理此事。
【1】产权方:占住方曾欠债不还,法院过户房屋抵债
朱女士告诉九派新闻,这套房子一百多平方米,两间两层结构。1997年,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某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,后无力偿还,朱女士的母亲将其起诉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。
法院判决书。图/受访者提供。
朱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,经审理查明,被告黄某因还债需要,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,要求朱女士母亲将丈夫的一套房屋典当,典当款作被告借款,约定月初还款赎屋。后原告典当3万元借给被告,次月初,被告没有还款,原告催债时,被告于1997年12月23日向原告出示借条。典当届期后,被告仍没还款。
1998年6月26日,被告立卖契书,将位于瑞安市场桥镇的房屋卖给原告,又注明二个月内偿还原告之款,月息2.5%,房屋收回。并向原告提供产权证。原告才把典当屋赎回,支付典当行利息5788.80元。原告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。
法院最终判罚黄某(老人儿子)偿还本金三万元,外加利息五千余元。
后由于黄某无力偿还,法院决定将其名下,也就是上述位于浙江温州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的房子抵押拍卖,但迟迟无法卖出,最后法院在2000年,将房子过户至朱女士母亲名下,用于抵债。
朱女士母亲名下的房子。图/受访者提供。
【2】占住方:不搬,现在房子价值50万
朱女士称,在被占住的房屋马路对面,老人一家还有两套房子,一间是空着的自建房,另一套其大儿子用于出租。两名老人称,他们不愿意搬走,觉得自建房蚊子太多,住着不太舒服,而他们儿子空着的房子又太吵,就现在这套住得舒服点。
老人的大儿子曾表示,要朱女士给他们一些时间,让其凑钱把房子赎回。多次协商后,黄某一方又想要每月付房租,直到把房子买回。朱女士表示,可以不要对方占用居住的费用,要求尽快把房子腾空,他们好将房子出售。
事情发生后,朱女士曾在当地报警。
九派新闻联系到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先生,其称,他们一直跟朱女士的母亲是好朋友,当时欠其三万元后,本意是想将房子过户作为抵押,并非卖给对方,“我就欠她三万元,但是现在房子价值50万”。他表示,父母都超70岁,想让他们多活几年,不接受让其搬出去住。
针对此事,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,正在处理此事,领导正讨论如何进行协商。
九派新闻记者 黄家樑
编辑 王佳箐 肖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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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九派新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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